⒈ 经过考察研究而作出决定。
引清 林则徐 《扎苏藩司饬查宝山县海塘工程各款约数》:“此外桩石各工,尚需若干,其存项共有若干,果否足数桩石各工之用,开具各款约数清摺,刻日星驰禀覆察夺,毋任违延。”孙中山 《建国方略·第六计划》:“至增设之铁厂,应用资本若干,可留为有经验者另行察夺。”